在較早發(fā)布的 EN 60825-1:2014+A11:2021 中規(guī)定,待 EN 50689 發(fā)布后,消費者激光產品必須要符合該標準。
Consumer laser product 消費者激光產品構成或包含激光的產品,并打算供普通消費者(非專業(yè)人員)使用,或即使不是為普通消費者準備的但可能在合理可預見的條件下被普通消費者使用的產品。
產品不涵蓋以下4類:
a.不包括波長在 380 – 780 nm,預期長時間使用的,直接投射到使用者視網膜的激光投影產品,如 VR、AR 產品;
b.不包括僅專業(yè)人員使用、不可能被普通消費者使用的激光產品;(符合激光產品標準 EN 60825-1 就可以了)
c.不包括玩具產品;(應符合電玩具標準 EN 62115)
d.不包括等級為 class 1C 的消費者激光產品(Class 1C 產品:產品與被照射人員緊密接觸,泄露出來的輻射不超過class 1等級,而且激光僅照射于人體皮膚表面,不照射到眼部。例如激光美容儀、激光脫發(fā)儀)
首先要符合EN 60825-1,然后符合以下額外的要求:
1、吸引兒童的激光產品
吸引兒童的激光產品:不是玩具,但其他外觀造型、顏色、功能等會吸引兒童去玩耍、使用。
激光分類必須是 class 1;
在任意位置激光輻射水平不超過 EN 60825-1:2014 表 A.5 規(guī)定的最大輻射值;
如果激光波長在 180-315 nm 范圍內(紫外線領域),最大輻射值不超過 0.001 W/m2
符合其他相關的規(guī)定;
要符合 EN 62115 (電玩具標準)里關于電池的要求。
2、其他消費者激光產品
激光分類只能是 class 1 或 class 2 或 class 3R;
在任意位置可達激光不能超過 class 3B;
在操作者維護過程中激光輻射也不超過所宣稱的激光分類等級。
3、對于class 3R 產品,還有額外的要求
不能是激光筆;
要在說明書里解釋為什么必須要 class 3R 激光而不能用較弱的 class 2 或 class 1 激光;
要有避免誤觸發(fā)的設計,并且有相應的激光發(fā)射指示;
功能上或使用中不需要直視光束;
激光波長只能在 400 nm ≤ λ < 1250 nm 范圍內;
按 EN 60825-1 做激光分類時,C6 只能取值為 1;
波長400 nm - 700 nm內,連續(xù)激光或脈沖激光的 0.25 s 內峰值功率不超過class 3R的可達激光限值 0.5 W;
波長700 nm - 1250 nm內,連續(xù)激光或脈沖激光的 100 s 內峰值功率不超過class 3R的可達激光限值 2 × C4 × C7 Mw。
要符合 EN 60825-1 的標識要求,且要滿足以下額外要求:
參考標準更改為 EN 50689:2021 (允許同時標 EN 50689:2021 和 EN 60825-1:2014)
必須表明是 consumer laser product。
EN 60825-1:2014+A11:2021是一個更廣泛的激光產品安全標準,而EN 50689:2021則是針對消費者產品的特定要求。一旦EN 50689 發(fā)布,所有消費者激光產品必須要符合該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