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通用產品安全法規(guī)》將于2024年12月13日強制實施。歐盟委員會于2023年5月23日正式發(fā)布《通用產品安全法規(guī)》(GPSR)(EU)2023/988。該法規(guī)于2023年6月12日正式生效,并將于2024年12月13號強制實施,替代舊的通用產品安全指令(GPSD, 2001/95/EC)。指令87/357/EEC和2001/95/EC自2024年12月13日起廢止。
歐洲《通用產品安全法規(guī)》(GPSR)是一項新的法規(guī),旨在確保歐盟市場上的所有消費品都是安全的,在歐盟和北愛爾蘭銷售的大多數非食品消費類商品均需要滿足該法規(guī)的要求。
GPSR為其他歐盟立法未監(jiān)管的產品或風險提供了一個安全網。這一安全網絡功能意味著,無論是現在還是將來,歐盟消費者始終受到保護,免受危險產品的侵害。
新要求和新變化
GPSR是對之前《通用產品安全指令》(GPSD)的進一步修正及完善,增加了新的合規(guī)要求。具體來說,產品合規(guī)負責人、產品標簽、證明文件、溝通渠道等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調整。
與GPSD相比,GPSR在合規(guī)負責人的要求上有所增加,包括經銷商、授權代表、履行服務提供商、在線市場提供商以及對產品進行大幅修改的制造商以外的實體等。
新政策中最大的變化之一是對歐代的強制性要求,這意味著所有銷售歐盟產品的賣家必須指定一個歐盟代表來負責遵守GPSR的要求。
大部分亞馬遜歐洲站賣家會受到該法規(guī)的影響。包括在歐盟和北愛爾蘭銷售商品和銷售非食品消費類商品。
但以下商品類型除外:
人用或獸醫(yī)用藥品;
食品;
動物飼料;
有生命的植物和動物(包括封閉使用的轉基因生物和轉基因微生物,以及與動植物未來繁殖直接相關的動植物制品);
動物副產品和衍生產品;
植物保護產品(如殺蟲劑);
消費者的乘坐或出行設備,前提是該設備由服務提供商在為消費者提供的運輸服務范圍內直接操作,而不是由消費者本人操作;
飛機;
古董。
賣家應該如何完成合規(guī)?
賣家應確保在歐盟&北愛爾蘭所有銷售商品,均符合現有貼標和可追蹤性要求。賣家需要為其銷售的商品提供歐盟負責人。
以下人員可以成為歐盟負責人:
1、制造商(如果是在歐盟境內注冊的);
2、在歐盟境內注冊的進口商;
3、在歐盟境內注冊公司的授權代表,由制造商或品牌以書面形式指定為負責人;
4、負責配送商品的在歐盟境內注冊的配送服務提供商。
1、歐盟負責人的聯系信息(郵政地址和電子郵件地址URL);
2、警告和安全信息(請使用銷售國家地區(qū)語言);
3、產品類型、批次或序列號或其他元素的標簽;
4、制造商和進口商(如適用)的郵政地址和電子郵箱URL,以及可以聯系他們的單點聯系人的郵政地址或電子郵件地址URL(如果與上述地址不同)。
1、歐盟負責人的姓名和詳細聯系信息,包括郵政地址和電子郵件地址URL;
2、制造商的名稱和詳細聯系信息,包括郵政地址和電子郵件地址URL;
3、除了必須展示符合適用的歐盟商品安全和合規(guī)法律要求的貼標和標記信息外,還應該展示警告和安全信息,并確保這些信息都使用銷售國家地區(qū)的語言。